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新乡市监狱的委托,就其监控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,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采购项目编号:新交采08TP083号
二、采购项目内容:高清晰度日夜两用摄像机13个、彩色红外半球摄像机26个、彩色一体化摄像机16个、硬盘8块、硬盘录像机4台、矩阵1台、电视墙1个、控制台1台、监视器18台、光端机9台、防雷器16个、显示器4台、防静电地板35平方米、视频线、电源线及PVC管等(包括施工及安装调试等费用)。
注:有关本次谈判项目的详细设备数量、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。
三、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;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、具有三级以上(含三级)安全技术防范资格证书;
7、2006年(含)以来金额在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同类项目业绩合同;
8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谈判文件售价:人民币100元/份(售后不退)
五、购买谈判文件时间:2008年9月3日-9月9日(节假日除外)上午:9:00-11:30下午15:00-18:00
联系人:韩女士 联系电话:0373-2022856
地点: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信息管理科310(新乡市新飞大道81号市规划局西邻100米路南)
六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:2008年9月12日上午9:00时
七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: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
八、谈判地点: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评标室
九、项目联系人:李先生 电话:0373-3206565
十、采购监督部门:
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:0373-3051038
新乡市财政局:0373-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:0373-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:0373-3696321
注: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:
1、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、三级以上(含三级)安全技术防范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、2006年(含)以来金额在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